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后政干部部分别下发通知,对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总后公派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落实好上级要求,高质量做好学校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总后公派留学项目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申请国家公派项目和总后公派项目,申报时必须获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TOEFL/IELTS等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如申报时不能提供考试合格证明,不予受理。
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三、2010年全国外语水平WSK(PETS5)考试安排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雁塔校区(老校区)6号教学楼一层海外考试科
3、报名咨询电话:029—85309384
4、考试时间:2010年12月11日
5、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考试费200元。
政治部干部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